粤发改资环函〔2023〕6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园区申报,各地市初审,省主管部门汇总,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本市园区进一步完善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并于6月3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 林智纬,020-8313867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张诚,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