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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2,543 发布时间:2018-11-20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

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粤府〔2018〕10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6日


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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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提出了建设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政府机构的履职能力。国务院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工作。

“数字政府”是“数字中国”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营商环境新优势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引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17年12月,省政府率先在全国部署“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进一步加快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体制改革的步伐。

“数字政府”是对传统政务信息化模式的改革,包括对政务信息化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的重塑,通过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全面提升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履职能力,实现由分散向整体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由单向被动向双向互动转变、由单部门办理向多部门协同转变、由采购工程向采购服务转变、由封闭向开放阳光转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 发展基础与挑战

(一) 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省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不断提高政府效能,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开展一系列实践探索。我省在全国率先建设了网上办事大厅,省直各单位也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大力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推出了一批独具特色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服务事项,全省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取得了一定进展。

在应用系统建设方面,省政府各部门的信息化程度普遍较高,省直单位现有政务信息系统1068个,其中省级垂直系统475个,建设20个以上系统的单位21个。各级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过程中,沉淀了丰富的数据资源,实现了初步的数据汇聚。目前,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已实现79个省级单位、21个地市联通,沉淀数据超过60亿条。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省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电子政务云平台一期可满足省政务服务网、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等信息系统应用需求。此外,我省政务外网已形成省、市、县三级网络体系,连接全省170多个省级单位、21个地市和121个县区,为全省电子政务建设提供有力的网络支撑。

(二) 主要问题和挑战。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综合来看,仍存在信息系统整合不足、政务服务效能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利、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等弊端,信息资源碎片化、业务应用条块化、政务服务分割化等问题依然明显,信息化在对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改革意识、管理机制、资源整合、业务协同水平有待提升。

1.办公协同一体化水平不高。缺少统一、畅通的跨部门线上办公协作平台,导致部门之间、地市之间业务系统尚未充分互联互通,业务审批与办公自动化系统未能协同联动,移动办公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文件下发、信息传达层级多、流程长,制约了办公协同效率。

2.经济调节的数字化水平不高。一是经济调节数据整合和协调运用程度不足,尤其缺乏对社会化、互联网数据的综合利用;二是数据维度、标准不一,海量数据有待治理;三是数据分析预测能力对经济预警、政策制定等支撑能力不足;四是经济调节数据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跨境贸易等领域的应用有待加强。

3.市场监管的方法工具不够完善。对照国家关于市场监管的改革要求,我省相关信息化支撑力量还比较薄弱,尚不适应事权下放、监管后置对“管”提出的更高要求,特别是监管方法手段还不够丰富,没有充分利用数据共享、数据挖掘技术进行市场异常分析和预警,亟需尽快健全大数据驱动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4.社会治理的智能化程度不高。在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社会风险感知网尚未形成,网上网下的态势感知体系有待提升;二是各部门应用系统的数据共享程度不高,对社会治理应用支撑能力不足;三是大数据驱动的社会治理新体制、新平台、新应用尚未形成。

5.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数字化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基本公共服务在投入数量、公平程度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配置与国家改革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整合,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康养老、教育、社区服务、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数字化支撑能力不足。

6.环境保护应用分散。对照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统筹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治理、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保障生态安全等要求,我省在环境保护信息化应用尚存在较大差距,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各类信息化平台分散,生态环境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不足。

7.“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便民利企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网上办事围绕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人性化设计不足、业务流程不够优化,不少事项实现网上办事后办事人跑动次数、重复提交材料数并未减少,真正实现全流程办理的事项较少。行政审批时间较长,尤其是项目投资审批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8.数据资源对决策保障的支撑度不足。一是决策所需的大数据资源还不够健全完整,在整合互联网数据、空间数据、多领域行业数据方面仍存在较大提升空间。二是未能全面发挥政府数据治理、数据决策的作用,缺少统一的政府大数据融合机制和平台,全方位数据挖掘和分析应用能力不足。

9.各部门专业应用和数据整合共享力度不足。各部门信息化分散建设,缺乏统筹和统一规范,导致网络难互联、系统难互通、数据难汇聚、发展不均衡,业务流程、数据标准不统一,造成数据难以汇聚共享,业务难以协同联动,无法适应大数据发展的要求。

10.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程度较低。一是信息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现象严重,仅省直部门就有46个自建机房,多个部门和地市都在建设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资源利用率低、运行效益低等问题突出;二是运维难度大,服务水平低,无法形成集约效应;三是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存在“木桶效应”,国产密码的基础支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为导向,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建立大数据驱动的政务信息化服务新模式,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和深度开发,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和业务流程协同再造,高标准打造我省“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规划思路。

构建“数字政府”技术支撑体系,打造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整体政府”。一方面打破各部门内部业务壁垒,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跨部门协同能力;另一方面以一体化、便捷化、智能化的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以“数字政府”改革的“整体思维”,借鉴“用户思维、流量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形成“政务互联网思维”。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用户体验角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和应用设计;二是以群众“来不来用、爱不爱用”的结果检验政务服务成效;三是通过“大平台、小前端、富生态”集约建设新模式,改变系统分散、烟囱林立的局面;四是改变传统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在“数字政府”建设中引入互联网文化,吸收“快速迭代”、“小步快跑”等互联网发展理念,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效率;五是整体考量,从技术革新到业务创新、从管理创新到体制机制改革,成体系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注重处理好“八个关系”:

一是上与下的关系。服务机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与国家相关平台、系统对接,打通从上至下的信息通道。

二是左与右的关系。把握全省机构改革的窗口期,着力解决机构改革后的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标准等问题,大力开展业务协同,提升整体政府的效率效能。

三是前与后的关系。对各部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进行整合、优化、提升,实现对已有资产的充分利旧和应用,最大化发挥财政投资的价值。

四是内与外的关系。建立政府内部运作和对外服务一体化的运行模式,以对外服务能力提升倒逼内部运作效率提高,实现对外服务水平上台阶。

五是统与分的关系。科学合理划分省与市、业务部门与技术部门等的责任主体关系,明确建设运营中的“统”“分”关系,确保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上下协同、步调一致。

六是基础与应用的关系。既要夯实基础建设,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共享、应用支撑、标准规范、安全防护等服务,又要依托基础建设,按需分批推动业务应用,逐步实现“数字政府”的建设目标。

七是制度与技术的关系。一方面以技术革新推动出台或完善与“数字政府”建设相适应的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另一方面以政策法规为新技术推广应用保驾护航,为“数字政府”可持续发展提供法规制度支撑。

八是全面与重点的关系。分步骤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统筹一批急需全省统筹的公共基础支撑先行重点突破。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要善于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优先解决制约本地政务信息化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再逐步推动全面建设。

(三) 建设理念。

1.整体。建设上接国家、下联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实现政府内部运作与对外服务一体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促进“整体政府”建设。

2.移动。推进“指尖计划”,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城市服务、政务微信等多元化移动端渠道,提供“一直在线、贴身随行”的高频事项“掌上办”及移动协同办公便捷政务服务能力。

3.协同。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工作平台和相应的管理机制,实现业务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升部门间沟通协作效率,最大程度优化政府行政效能。

4.创新。以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驱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政府管理深度融合,创新政府治理手段。充分发挥我省创新动能,强化创新要素的集聚效应,汇聚各方力量共建“数字政府”。

5.阳光。建立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府审批服务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指标体系,实现政府办事公开、透明,依托“数字政府”打造“阳光政府”。

6.集约。坚持全省政务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特别是政务云平台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信息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7.共享。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开放平台,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依法有序向社会开放,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运用数据进行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最大程度释放政府数据红利,带动数字经济发展。

8.可持续。构建“数字政府”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项目管理、运维体系和平台,推动政务信息化体系快速迭代,确保“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持续优化和拓展。

(四) 发展目标。

以系统工程的理念,持续开展应用建设和数据治理,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管理运行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全面推行“指尖计划”,建成整体、移动、协同、创新、阳光、集约、共享、可持续的服务型政府。到2020年底,建立整体推进、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管理体系和整体运行、共享协同、服务集成的“数字政府”业务体系,构建统一安全的政务云、政务网,建设开放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成上接国家、下联市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的“数字政府”,以“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让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间,省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较法定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时限压缩70%以上。

——力争做到高频事项“最多跑一趟”“只进一扇门”,实现80%高频服务事项掌上办。省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90%,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70%。

——通过省统一身份认证、证照库、非税支付,推进一次登录、全省通办、刷脸办事、扫码缴费,最终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事。

——消除现有各类信息孤岛,包括37个网络孤岛、44个机房孤岛和超过4000类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资源共建共享。

——降低政务信息系统开发运行成本和运维管理成本,节省财政资金50%以上。

——打造和推广“数字政府”便捷政务服务,建立超过100个维度的自然人、法人数据“画像”,为企业群众主动提供个性化、智慧化的政务服务。

三、 我省“数字政府”架构

(一) 总体架构。

“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包括管理架构、业务架构、技术架构。其中,管理架构体现“管运分离”的建设运营模式,以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统筹管理和“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统一服务为核心内容,通过构建“数字政府”组织管理长效机制,保证全省“数字政府”的可持续发展;业务架构对接国家和省深化机构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包括管理能力应用和服务能力应用,促进机构整合、业务融合的整体型、服务型政府建设;技术架构采用分层设计,遵循系统工程的要求,实现全省“数字政府”应用系统、应用支撑、数据服务、基础设施、安全、标准、运行管理的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和运行。

(二) “管运分离”的管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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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管运分离”的总体原则,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设运维模式等方面探索创新,构建“统一领导、上下衔接、运作高效、统筹有力、整体推进”的全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组织管理体系。

1.深化共建共享的“数字政府”管理框架。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构建我省“数字政府”共建共享新格局,推动建设全面网络化、高度信息化、服务整体化的“数字政府”新形态,全省统筹建立“数字政府”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分类建设模式,为“数字政府”改革在全省落地提供组织机制保障。

优化强化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设立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的行政主管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省电子政务发展政策规划,加强纵向工作指导和横向工作协调力度,健全与地市和部门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规划,形成“数字政府”省级统筹建设管理体制和省市县协同联动机制,各级政府形成合力,稳步、规范推进各项改革。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改革机遇,统筹部门政务信息化需求、业务创新、信息资源规划等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化发展能力。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省级“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模式,积极探索整合优化电子政务机构和职能,结合机构改革,明确“数字政府”统筹管理机构,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化职能,促进各部门职能优化,将工作重心向强化业务创新转移。

构建“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共建共享“数字政府”改革新格局。坚持政府主导,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监管、购买服务、绩效考核等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充分发挥优秀骨干企业的技术优势、渠道优势和专业运营服务能力,共同参与“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向社会充分释放改革红利,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与“数字政府”创新应用建设。完善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制度,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健全驱动全省电子政务发展的动力机制。以“数字政府”改革为推动力,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共同培育和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

2.全省一盘棋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一是统一构建覆盖全省的“数字政府”公共支撑体系,包括基础支撑平台(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可信电子证照系统、非税支付平台等)、政务大数据(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库等)、全省通用基础应用等,提升全省政务应用的公共支撑能力。

二是广州、深圳市要在省公共支撑体系基础上,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业务应用方面加强探索创新,做好本地应用系统与省级平台的对接和数据共享。

三是珠三角其他地市要按照“数字政府”框架,依托省公共支撑体系,在省级统筹下开展业务应用,将现有业务应用和政务数据向省公共支撑平台有序迁移或对接,开展本地政务应用和服务的建设和运营,鼓励特色应用创新。

四是粤东西北各市全面应用省公共软硬件设施和支撑资源,原则上不再单独投资建设,由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现有业务应用和政务数据逐步完成向省公共支撑平台迁移,并开展本地政务应用和服务的管理和运营。

(三) “整体协同”的业务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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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传统业务条线垂直运作、单部门内循环模式,以数据整合、应用集成和服务融合为目标,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业务协同为主线,以数据共享交换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整体型“数字政府”业务体系,聚焦各地各部门核心业务职能,不断推动业务创新和改革。

1.六大管理能力应用。以政府各级部门业务系统为重点,基于政府职能进行纵向统筹,整合政府内部共性管理业务。

协同办公应用。以大系统理念,采取统一设计建设、部门一体化使用的方式,推动“整体政府”业务协同,以统一建设行政办公应用推进政府内部业务流程整合优化、扁平高效。

经济调节应用。创新经济调节方式,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辅助实现经济调节科学化。

市场监管应用。通过推进市场相关数据的集中汇聚、公开发布,形成市场监管部门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机制,实现统一协作的市场监管格局,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社会治理应用。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强政企合作,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数据集中和共享,深化数据资源应用,促进社会协同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

公共服务应用。有效发挥信息化在促进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促进信息化创新成果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精准脱贫等建设,形成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监管统筹的移动化、整体化、普惠化、人性化服务能力。

环境保护应用。以技术监测、数据感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创新,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多方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三大服务能力应用。以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决策为重点,包括政务服务、决策保障、跨域协作等三大板块。

政务服务应用。围绕服务对象应用需求进行业务关联整合,为群众、企业提供多方式、多渠道、便捷优质的网上办事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决策保障应用。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整合各领域政务信息,以数据为驱动,提升各级政府决策的信息监测、研判、分析能力。

跨域协作应用。以数字协同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通过信息化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互通的协同服务能力,有效强化湾区引领创新、聚集辐射的核心功能,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四) “集约共享”的技术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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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府”技术架构为“四横三纵”的分层架构模型,“四横”分别是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服务层、基础设施层,“三纵”分别是安全、标准和运维管理。基础设施层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实现政务云资源集约、共享;建设全省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实现共性数据的汇聚、共享;建设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可信电子证照系统、非税支付平台、社会信用公共平台等,为各种应用系统提供基础、公共的应用支撑平台,实现用户相通、证照相通、支付相通、信用数据共用。

1.应用层。对应业务架构的规划,分为服务能力应用和管理能力应用。服务能力应用包括政务服务、决策保障、跨域协作应用,管理能力应用包括行政办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应用、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应用。

2.应用支撑层。为各类政务应用特别是政务服务和行政办公两大类应用提供支撑的平台,应用成熟后,逐步向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推广应用。包括:

省统一身份认证中心。接入、整合多种认证方式和认证源,实现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核验,做到全省一号通用。

可信电子证照系统。提供电子证照发证、用证、电子印章认证、身份认证、数字签名认证和信息加解密等服务,解决办事过程中证照多次重复提交、证照文件验证等问题。

非税支付平台。提供统一的网上非税支付渠道,支撑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实现随时随地便捷支付。

社会信用公共平台。实现全省社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及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信用公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等信用业务与服务提供支撑,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信用信息联动机制。

移动政务应用平台。为行政办公移动化提供支撑,让公务人员可在移动端处理办公和协同审批等事务。

数据共享平台。在全省大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实现数据的交换、共享,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支撑政务数据资源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共享交换和协同应用。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于数据共享平台支撑全省统一的省、市、县多级地理信息服务体系,为全省各级部门、社会公众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与服务,为城市公共管理、应急处理、公共服务以及科学决策等提供“一张电子地图”的地理信息数据。

智能客服平台。实现统一的业务管理和绩效考核,为政务服务应用提供预约、客服(咨询和服务评价)、物流等运营支撑能力,包括政务服务预约、业务咨询、用户评价、投诉处理等功能。

除上述八大应用支撑平台外,还包括API网关、服务总线等各种应用支撑服务。

3.数据服务层。构建大数据中心,包括各部门的专业应用系统相关的基础信息库,在基础信息库之上建设的主题库,面向业务建立的专题库,以及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元数据管理等数据服务内容。

4.基础设施层。包括:

大数据中心。汇聚各部门数据、地市数据、行业数据,形成政务大数据资源池,实现数据资源开放利用,通过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加强数据管理。

政务云。建立“数字政府”云平台统一框架和标准规范体系,形成“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特色行业云平台、“M”个区域级和地市级政务云平台的“1+N+M”总体架构,提供信息化的基础支撑能力,为各类业务应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按需使用、弹性伸缩的云计算资源能力。

政务网。建成省、市、县、镇、村五级全覆盖的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对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统一、高速、稳定、安全、弹性的网络通信环境。

5.安全。从管理机制、保障策略、技术支撑等方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切实保障“数字政府”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6.标准。建设“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化规范建设运营,实现标准统一、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7.运行管理。完善对信息基础设施、平台和应用系统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服务流程管理、维护服务评价,加强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绩效考核、投资效益评估、运营改善等,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数字政府”运行管理体系。

(五) 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1.与国家平台的关系。“数字政府”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其他兄弟省市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实现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专项领域国家重点信息系统(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通道,实现业务协同。

在统一身份认证方面,实现与国家身份认证系统对接,提升个人、法人身份核验能力;在开展电子印章应用方面,对接国家电子印章系统,推进电子印章服务在全省的应用;在政务移动应用方面,建立与国家对接、互通的平台,可兼容多种通联工具,包括微信、APP等,实现统一、标准的信息互通,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建立统一发布、准入审核的政务移动应用商店,加强移动应用的规划、准入、发布、安全等管理。

2.与省级部门应用系统的关系。各部门按照“数字政府”总体技术框架建设应用系统,新建部门应用系统部署在政务云平台,已建部门应用系统逐步迁移到政务云。部门应用系统按照规范与“数字政府”的应用支撑平台对接,根据业务需求,在“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上快速构建、快速部署,并在应用中按需快速迭代。

3.与地市平台的关系。在“数字政府”总体技术框架下,各地市按照省“数字政府”标准规范,实现地市平台与省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基础平台方面。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按照“数字政府”统一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建设完善本地的市级“数字政府”政务云平台;粤东西北地市及所属县(市、区)由省统一购买政务云相关服务。省级统一建设八大应用支撑平台,作为全省“数字政府”公共支撑平台,根据实际设计在省级云节点部署或者省市两级云节点部署。

应用平台方面。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各种方式的用户端应用提供服务,并与各部门应用或者垂直应用系统对接。建设行政办公应用,建设办公自动化(包括移动端)系统,以及公文交换平台与各地市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公文流转、数据共享、协同办公。

四、 九大创新政务应用

创新政务应用分为管理能力应用和服务能力应用。管理能力应用面向各部门履行专业职能的业务,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以及面向政府内部管理的行政办公业务等;服务能力应用由面向群众办事创业的政务服务业务、面向领导的决策保障业务以及面向跨层级跨区域的跨域协作业务构成。通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实现跨部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共享、业务流程协同,构建“数字政府”大服务、大应用、大数据、大平台体系,提升“数字政府”整体效能。

(一) 扁平高效的协同办公应用。

1.目标。建立移动政务应用体系,实现移动办公、协同审批,推动扁平、透明、移动、智能的办公方式,提高跨部门政务业务协同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不断改善和优化并联审批流程,为各职能领域非涉密信息处理、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改革要求提供支撑。

2.建设内容。

(1)办公自动化系统。省直各部门按省统一规范改造现有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接应用支撑平台、政务微信平台和移动办公终端,实现省直部门、地市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互联互通,尽快实现全省范围非涉密公文及各种文件传输互通,逐步整合相关系统,实现一体化的公文处理、业务审批、机关事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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