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发布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_通知公告_广东省工业园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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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布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3,537 发布时间:2024-03-01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3日


中山市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鼓励工业企业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改造,促进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树立“大技改”理念。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支持企业通过增资扩产扩大生产规模、软硬件一体化改造、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等投资提升产业竞争力。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推动现有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同等享受本地有关产业项目优惠政策。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扩建〔含增资扩产〕、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确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统尽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投资促进局、统计局,各镇街)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技术改造。2024-2027年,根据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通过设备奖励、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各镇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引导金融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制造业企业使用金融机构“数字贷”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给予全额贴息,单个企业每年获得贴息金额最高3000万元。设立5亿元规模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用于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数字贷”金融产品予以风险补偿。支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技术改造,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所支付的有关费用给予补贴。鼓励银行推出技术改造信贷产品,提供优惠贷款利率,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各镇街)

  四、鼓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内外部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施企业资源计划、产品生命周期、生产执行、供应链管理、客户关系等工业软件全覆盖,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示范车间和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试点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的,对试点牵头单位最高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五、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支持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总部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和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技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的20%给予奖励。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技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的15%给予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六、突出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技改。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财政资金的作用,支持企业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其中,对于纳入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攻坚的技改项目,资助比例可额外提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七、开展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充分发挥各级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等政策性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项目进行支持。鼓励企业以股权投资等形式积极参与并购项目。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并购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或由其牵头组建银团,为企业并购提供贷款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并购损失补偿类产品,提供优惠保险费率。(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局、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各镇街)

  八、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业园区,以及国家和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予以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九、加强技改人才培育和支持。强化产教融合育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优质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人才。创新“引才管家”人才服务模式,结合企业引才需求制定个性化引才方案,全程提供行程安排、城市形象宣传、人才政策宣讲、企业与人才见面洽谈等个性化人才服务,助力企业招贤纳士、精准引才。支持企业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对承担重大产业攻关任务的团队和人才引进给予重点支持。(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各镇街)

  十、强化技改项目载体空间保障。支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鼓励通过预受理机制实现“拿地即动工”,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或其他规划指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支持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通过搬迁腾挪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妥善安置优质企业,合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本土企业转型升级,为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提供载体空间保障。(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可根据实施情况对本措施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本措施涉及支持政策的内容和有效期,以具体实施细则或当年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附件

政策措施责任分工表

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

一、树立“大技改”理念

(一)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推动现有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同等享受本地产业项目优惠政策。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各镇街

(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确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统尽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统计局,各镇街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技术改造

(一)2024-2027年,根据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专项资金,通过设备奖励、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街

(二)鼓励各镇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支持辖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街

三、引导金融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一)对制造业企业使用金融机构“数字贷”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给予全额贴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设立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对各类金融机构发放用于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的“数字贷”金融产品予以风险补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支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技术改造,对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所支付的有关费用给予补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四)鼓励银行推出技术改造信贷产品,提供优惠贷款利率,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各镇街

四、鼓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一)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内外部全业务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建设一批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示范车间和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产业集群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试点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的,对试点牵头单位最高给予不超过 2000万元的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五、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

(一)支持领军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工业总部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国家和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实施技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技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三)重点优先支持纳入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攻坚的技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助比例可额外提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六、突出产业重点领域支持技改

围绕智能家电、灯饰照明、食品饮料、五金、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充分发挥市、镇两级财政资金的作用,支持企业加快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对优势传统产业领域企业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按设备和系统购置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街

七、开展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

(一)充分发挥各级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等政策性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以技术升级为导向的并购项目进行支持。

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各镇街

(二)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并购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或由其牵头组建银团,为企业并购提供贷款和优惠贷款利率;鼓励保险公司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并购损失补偿类产品,提供优惠保险费率。

市金融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各镇街

八、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一)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改造,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业园区,以及国家和省级能效(水效)“领跑者”、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各镇街

(二)支持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予以奖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镇街

九、加强技改人才培育和支持

(一)强化产教融合育才,支持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与优质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以“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人才。

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二)创新“引才管家”人才服务模式,结合企业引才需求制定个性化引才方案,全程提供行程安排、城市形象宣传、人才政策宣讲、企业与人才见面洽谈等个性化人才服务,助力企业招贤纳士、精准引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三)支持企业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对承担重大产业攻关任务的团队和人才引进给予重点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各镇街

十、强化工业技改项目载体空间保障

(一)支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用地实行“带方案”出让,鼓励通过预受理机制实现“拿地即动工”,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或其他规划指标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

市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二)支持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通过搬迁腾挪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妥善安置优质企业,合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支持本土企业转型升级,为工业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改造提供载体空间保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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