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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科院:广东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居全国首位

栏目:产经动态 点击量:2,351 发布时间:2018-06-26

  6月25日下午,“广东智库论坛”系列成果新闻发布会在广东社会科学中心举行,广东省社科院联合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共同发布《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广东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和《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中国省域绿色发展评价研究报告》(以下统一简称《报告》)。《报告》称,广东、福建以821分和818分位居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的前两位。

  据省社科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大磊介绍,该课题组提出了一种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评价方法,该方法利用环境经济学中经典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将地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纳入绿色发展的评价范畴,力图使得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报告》从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大维度,遴选了12个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层次分析法(AHP)确定了权重体系。课题组利用相同的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广东21地市和全国31省市进行了绿色发展指数化评价。

  《报告》显示,广东、福建以821分(以千分制计)和818分位居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的前两位,浙江、海南、吉林、陕西、北京、云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分列第三至第十位。从分指标来看,广东、北京、福建、重庆、浙江等5省市位居资源节约二级指标的前5位;海南、福建、广东、吉林、浙江分列环境友好二级指标的前5位。

  《报告》将全国分为东北地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四大区域。其中,东部地区绿色发展指数平均得分最高,其次是东北地区,中部地区以742分的平均得分位居其后,西部地区得分最低。《报告》认为,全国大部分省市的大多数指标位居基准曲线之下,显示出大部分省市相关指标均优于历史同期,表明2016年全国各省市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两大领域总体上有着持续的进步。特别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种约束性污染物的强度排放量和人均排放量均较历史同期有较大改善。

  《报告》显示,惠州、深圳、中山、东莞、广州等5市位居基于区域发展阶段特征的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得分前5位,得分位于749—827分之间;湛江、珠海、汕尾、佛山、汕头5个城市分别位居第六至第十位。

  《报告》称,从分指标来看,绿色发展指数排名较高的地市在各指标上表现出较好的均衡性,显示出绿色发展水平先进地市均将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考虑。从区域发展水平来看,高收入水平地区总体上绿色发展水平相对较高,较低收入水平地区也能实现较高绿色发展水平。从分区域来看,珠三角9市绿色发展指数评价平均得分位居各区域之首;其次是粤西和粤东;粤北地区暂居最后。从主体功能区划来看,我省优化发展区保持着较高的绿色发展水平,说明较好实现了其“着力优化空间结构、优化发展方式、优化生态系统格局”等功能定位。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水平暂时落后,说明这些地区仍需要继续探索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黄应来 谢庆裕 实习生/谢思琦 通讯员/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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