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对于进入产业转移园建设发展的企业,我们给予大力支持,提供优质服务,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一是实行规费减免,推行“零收费区”做法。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对转移企业的登记注册,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取消前置审批。三是保障电力供应。积极推进销售电价区域同网同价改革工作,使园区电价比珠三角地区电价低0.1元/千瓦时左右。四是鼓励建设标准厂房。进入园区的企业建设标准厂房所上缴的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财政按优惠规定全额返拨补贴投资主体。五是加大用地扶持力度。对园区建设用地指标安排给予适度倾斜,保证其建设用地的需要。六是鼓励支持自主创新。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转移项目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按有关规定从省、市产业引导资金中给予贴息或资金补助。七是重视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支持鼓励转移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并享受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八是做好融资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企业在国内外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