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网安函〔2023〕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2〕9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网安函〔2022〕324号)要求,经申报、评审和网上公示,确定了工业互联网安全深度行活动典型案例和成效突出地区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地区、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典型案例应用推广,加强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推动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