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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政策足迹

栏目:产业研究 点击量:17,064 发布时间:2022-01-10

2000年3月,原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司长卫东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小企业有四条可行之路:专精特新》的文章。

这是中文互联网上能够查询到的,最早有关“专精特新”一词的来源。

文章中,卫东认为“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我们要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同大企业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鼓励中小企 业围绕大企业集团形成专业配套,关联的产业群体, 用这种方式来构造社会化分工,形成大、中、小相匹配,专业化互 补 的产业规模和企业模式。”

2005年辽宁省率先在全国发布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其中对专精特新的定义是:

“专”——指采用专项技术或专门工艺研制生产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的新产品、新技术。

“精”——指采用新技术或新工艺研制生产的精密仪器、精密装备、精细化工产品和资源精深加工类的产品或技术。

“特”——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比同类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的产品或技术;或用于特殊领域、特殊产业、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或技术。

“新”——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新的加工工艺或新材料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或产品。

2006年安徽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

2011年7月25日,时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的朱宏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二五”时期将大力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2011年,上海经信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培育“战略专一化、研发精深化、产品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中小企业。此后又发布相应标准,包括营收增长率、细分领域排名、专利、R&D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等多项具体标准要求。

2011年工信部印发《“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其中第六节提出要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并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化产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2013年工信部根据上述国务院文件,出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对专精特新作出定义即: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并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2016年工信部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提出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培育一大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技术或服务出色、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鼓励中小企业以专业化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方式与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从这份文件开始,专精特新与制造业的关系更为紧密。

2016年,七部委联合印发《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提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这是首次在官方政策中将“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两词放在一起,从这份文件开始“专精特新小巨人”成为一个专门的指向和体系。

指南提出要培育百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基础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形成100家左右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的“专精特新”企业。

对于这些企业的标准,指南提出诸多标准,包括:拥有不少于 10 项发明专利;主导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20%左右,居于全国前两位;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等。

2018年工信部印发《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对于“专精特新”一词作出定义,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工信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2018-2020年),培育6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2018年培育1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通知中要求提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导产品应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明确的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国家和省份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产业。

与前述《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中的标准相比,工信部提出的标准作出了略微调整,比如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等。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基础,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由此,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培育也从部委层面上升至更高的层级。

2019年6月,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

2019年8月15日 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提出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0年7月8日,工信部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

要求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产品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加大培育力度,组织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其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提升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地位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0年11月13日,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公示。

2021年2月3日,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4月21日,工信部征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标准也出现一些调整。

在所属领域中,增加了几个门类,包括: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经济效益中要求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此前的要求是10%。在专业领域的标准则进一步加强,要求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前两个条件为或的关系。

此外还增加了分类条件,对于不同营收规模的企业做出了不同要求和标准。

2021年6月,六部委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分类制定完善遴选标准,选树“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标杆。健全梯度培育工作机制,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引导“小巨人”等各类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引导大企业集团发展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国际竞争力的领航企业。

文件提出了“到2025年,梯度培育格局基本成型,发展形成万家‘小巨人’企业、千家单项冠军企业和一大批领航企业”的目标。

这一文件明确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这一梯度结构。

2021年7月19日,第三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披露。

2021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各位企业家要以“专精特新”为方向,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强化创新,把企业打造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或者“配套专家”。

2021年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1年9月7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情况。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多措并举、协同发力,锲而不舍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目前已经培育了三批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万多家,入库培育的企业11万多家。

2021年11月6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其中提出2021年底前,中央财政安排不少于30亿元,支持1300家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简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发银行在业务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支持等措施。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市,北交所设立的三个目标之一即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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