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10日,省政府在广州举办全省市、县(市、区)长新预算法专题培训班,动员全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和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8日下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徐少华指出,出台新预算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适应财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新预算法突出立法宗旨的时代性,预算体系的完整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平衡的动态性,预算信息的公开性,债务管理的规范性,转移支付的合理性,预算约束的严肃性,标志着我国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徐少华要求,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主要精神和内涵,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切实当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表率。一要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强化依法理财观念。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确保预算的运行过程和各操作环节都在新预算法框架下进行。二要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编全、编准、编细预算,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率。三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过本级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法规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四是改进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平衡机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收入指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五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效率。六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风险。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七是自觉接受预算监督,推动实现阳光财政。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支持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本次培训班安排了新预算法解读、预算管理工作实务、实施新预算法财政财务政策变化探讨等专题课程。全省各市、县(市、区)财税工作分管领导、财政部门负责人、省直部门财务处负责人、省财政厅厅级干部及处室主要负责人等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原文链接:http://www.gd.gov.cn/gdgk/gdyw/201504/t20150409_2116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