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高新区出台《肇庆高新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成功向园区引荐项目的个人或团体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在财政预算中专项划拨。
《办法》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加快项目落户、促园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奖励标准的细化,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从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规定奖励标准实行基础奖励与追加奖励互相结合的形式。基础奖励金以项目入园后的注册金额为标准进行奖励,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追加奖励金则充分考虑项目资质、品牌、科研创新能力、税收贡献等综合因素,逐项对照加分。可以说,《办法》对作用。
对奖励标准的细化,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办法》从招商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规定奖励标准实行基础奖励与追加奖励互相结合的形式。基础奖励金以项目入园后的注册金额为标准进行奖励,从2万元到10万元不等;追加奖励金则充分考虑项目资质、品牌、科研创新能力、税收贡献等综合因素,逐项对照加分。可以说,《办法》对食品、电子信息等园区优势产业进行项目引荐,强化产业集聚效应。同时,把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型项目、以及其他高端产业的工业项目都纳入奖励范围。
《方法》以严谨的奖励标准和开放的精神引入市场活水,旨在激活全社会招商引资热情和参与度、加快优质项目的引进,是市场化运作探索招商引资路径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