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实施创业鼓励计划、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为鼓励创业,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惠州市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决定》(以下简称新 “惠42条”)。新 “惠42条”推出帮扶“组合拳”,从资金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为民企创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新“惠42条”提出要发挥市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投资惠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其他领域具有成长潜力的项目,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中小型民营创业企业。以阶段参股、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等方式吸引优秀创业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在惠州市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此同时,大力实施创业鼓励计划。5年内引进1000名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国内外人才来惠创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一次性商业贷款利息发生额20%的贴息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为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新“惠42条”提出打造“创业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全孵化链条,形成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发展的全链条一体化创业孵化服务体系。积极创建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推进省级、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
为落实创业孵化补贴政策,新“惠42条”新增多项补贴政策,比如,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发放每户不超过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国家级培育单位)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60万和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