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之昂
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御阻击战,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工业园区企业复工复产,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筑牢工业园区防疫堡垒,全力支持园区企业复工复产,为江门市经济平稳有序运行提供支撑。截至3月23日,江门市共有5139家园区企业(含规模以下)复产,复工复产率99.8%;重点工业园区复工人数已经超过22.7万人,园区企业员工复工率达到99%。
一、高度重视,建立专项协调机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特别是2月9日以来,把工业园区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摆在优先突出的位置抓好落实,落实落细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工作的要求,出台了江门市推动工业园区整体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生产管理,用心用情服务,支持园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科技局、商务局建立全市重点工业园区复工复产专项协调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复工复产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科)牵头负责工作专班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按照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研究提出会议议题,跟进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进展,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商务局等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按职能分别负责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跟踪服务、信息收集等工作,协同推进工业园区整体复工复产。同时要求江门各市(区)政府应相应建立推动重点工业园区整体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并安排本市(区)工作专班和各工业园区熟悉业务的干部各1名担任联络员。
二、守土有责,筑牢工业园区防疫堡垒
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复工后员工逐步返岗,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目标任务,主动督促协调园区管理机构按照管理职能和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园区企业防控主体责任,把“四个到位”“八个一”落细落实,全力打好企业复工疫情防控这场硬仗。江门市7个省产业园均明确园区管理机构应急管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对接和管理顺畅;五大万亩园区、“1+6”园区与园区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形成对接合作,建立了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员工健康保障,疫情监测、排查和预警等各项措施,加强防疫指引,确保员工安全返岗、健康工作。
三、精准施策,跟踪服务制造业企业项目
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结合各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建立市级跟踪服务的工业园区龙头企业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名单,由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对工业园区78家重点企业和重点在建项目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市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每个龙头企业和重点在建项目分别明确1名联系人,负责及时收集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有关进度及需要协调的问题,跟进问题解决进度,逐级开展动态跟踪服务。同时根据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情况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将相关龙头企业关联企业群纳入跟踪服务范围,强化全产业链跟踪服务。同时要求江门各市(区)应参照市的做法,在工业园区内再梳理一批重点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四、排忧解难,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为准确掌握工业园区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前统一制作简单明了的园区企业复工复产摸查表格,采取“网上办、指尖办”的方式及时收集情况,既减轻基层负担,又第一时间掌握了工业园区企业拟复工日期、员工到岗情况、急需工种、员工招聘、防疫物资储备等情况。共组织255家园区企业网上填报《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复工复产准备情况调查问卷》,为上级决策提供数据参考。推广运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服务,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运用“粤商通”“江企通”等企业诉求响应平台和制造业重点企业关联企业群功能模块,主动反映复工复产方面的诉求,获得相关服务。同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力推动江门市16家重点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协助解决了企业人手不足、原料短缺、配套企业衔接等问题,有力提升了企业产能。积极开展惠企服务,在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人流物流等方面实行“一园一策”,督促园区管理机构或开发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执行2月份免租、3月份及4月份租金减半政策,鼓励非国有物业持有人适当减免租金,减轻企业租金负担。
五、充分负责,严格督促指导
市工作专班建立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例会,研究推动工业园区整体复工复产的具体工作,议定工作任务和事项。及时收集园区龙头企业及重点在建项目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园区厂房租金减免情况以及需要省、市协调解决的问题,定期汇总通报园区整体复工复产情况,并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业园区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不定期巡查;对规上工业企业、龙头企业复工较慢的工业园区,派出专员驻园督导。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开展分级协调对接。针对影响园区龙头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重点在建项目以及园区整体复工复产存在的难点问题,原则上在同一市(区)范围内的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问题由各市(区)自行协调解决;需市有关单位或市内其他市(区)支持的事项,由市工作专班及时协调相关单位争取解决;涉及省内或省际制造业企业复工复产事宜,市工作专班及时提交省工作专班提请省重大产业集群和产业链稳链补链强链延链控链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简称省联动协调机制)专责小组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