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博会中外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_通知公告_广东省工业园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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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组织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博会中外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量:4,818 发布时间:2010-08-20

粤经信中小局改革函〔2010〕2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有关单位: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中国银监会、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将于2010年9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琶洲)举行。

为促进中外广大中小企业的交流,拓宽国内外发展市场,增进中小企业间的国际合作,把中博会真正建设成为中小企业展示、交流、交易与合作的国际平台,第七届中博会组委会将于9月15至18日展会期间在境外馆现场举办中外中小企业对接洽谈活动。同时,为方便企业参加对接洽谈活动,组委会将在展馆现场提供免费翻译服务。

根据组委会目前掌握到的最新外方参展企业信息,已有来自澳大利亚等20个国家的315家外方参展企业明确提出与中国中小企业进行对接洽谈的意向,其中主宾国澳大利亚企业162家,涉及行业涵盖建筑、清洁技术、消费品、服务业、葡萄酒、食品饮料等;外方其他国家企业153家,涉及行业涵盖酒类、服务、食品医药、制造业、节能环保、电子通讯、消费品等(详见附件2或访问中博会网站www.cismef.com.cn及中博会事务局网站www.smefair.org.cn获取信息)。

根据粤府办明电〔25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对接洽谈活动的企业组织工作,各地级以上经信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市产业和实际情况特点,前期已作出了大量的工作。但此次对接洽谈活动所涉及的国家较多、行业分布较广泛、企业对接意向针对性强,对中方的企业组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一定的难度。各市经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博会的中外企业对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参照外方参展企业的对接需求,进一步积极发动本市有关行业中小企业参加,切实落实企业组织工作,并于9月3日前将参加对接洽谈活动的企业名单报送至中博会事务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熊文琦,电话:020-83181631,传真:020-83309858,

邮箱:xiongwenqi@cismef.com.cn

 

粤经信中小局改革函〔2010〕2267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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