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内,对候选单位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候选企业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我委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10年8月24日至2010年8月30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135836、83133214
传真:020-83133364
附件:广东省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第三批)候选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广东省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企业)(第三批)候选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