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2012〕89号 |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 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加快推进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2〕67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开展了2011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考核评价情况看,2011年广东省产业转移基本实现了“三年初见成效”的阶段性目标。一是珠三角地区以转移促升级取得积极成效。珠三角地区普遍建立并落实产业转移倒逼机制,推动相关产业有序转移;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努力探索新型区域合作开发模式,不断推出合作共建新举措;积极开展招商选资活动,全年安排高附加值现代产业大项目95宗,投资总额达到13536.2亿元:“腾笼换鸟”工程效果明显,6个产业转出市高附加值现代产业占GDP比重均显著提升,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均较快增长。二是产业转移工业园对区域经济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36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总产值3468.31亿元,税收137.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5%和26.2%;工业增加值773.48亿元,同比增长35.4%,较全省平均增速高出22.8个百分点,占东西北地区工业增加值总量的17.9%,较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业增加值增量占所在地级市比重平均达到18.76%,成为东西北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质量和潜力明显提升。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由扩大规模逐渐向提升质量转变;园区发展潜力良好,单位面积投入和产出、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大项目和好项目储备量、环境保护水平等方面均较上年有明显提高。 二、考评结果 (一)产业转出市政府考评结果
(二)产业转移工业园所在地级市政府考评结果
(三)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考评结果
(四)其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考评结果
根据《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特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佛山、深圳、茂名、清远、阳江、惠州、江门等7个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中山(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佛山禅城(阳东万象)产业转移工业园等11个园区予以通报表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根据《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升降级暂行办法》(粤办函〔2011〕187号)有关规定,对考评排名靠后的汕头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东莞大朗(信宜)产业转移工业园予以黄牌警告;其中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连续两年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排名最后2名,按照规定取消其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 希望受表扬和奖励的地级以上市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再接再厉,为全省产业转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受黄牌警告的园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园区开发建设质量。省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积极指导各市、园区的双转移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