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培协〔2013〕13号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权威解析高级研讨会
各企业法律顾问及有关人员: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委托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负责全省(除深圳市外)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了做好201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我会将根据企业行业细分,多形式、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分期开展此项工作。2013年将分别安排在5月、7月、8月、9月、12月举办培训,请各企业法律顾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
一、参加对象
(一)重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从外省调入我省需要重新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
(二)首次进行注册人员。
(三)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址:金城宾馆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
三、邀请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长期为国内企业讲授有关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等方面的课程。
赵盛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长期从事包括劳动争议案件在内的民事审判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侵权责任法等。
四、培训内容:(围绕课题以老师授课内容为准)
专题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焦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内容详情见附件)
(一)《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修改焦点解读
(二)劳务派遣企业法律风险应对与防范
(三)企业多元化用工实务、案例分享与管理创新
(四)《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专题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
1、《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立法背景及相关问题介绍
2、《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的主要热点问题
(1)诉讼程序与民事调解的衔接;
(2)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制度与诉讼技巧;
(3)举证责任制度的完善,兼谈相关司法解释中的举证责任规定;
(4)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5)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与再审案件的启动技巧;
(6)破解“执行难”
五、培训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本次培训每人8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食宿统一安排, 约250元/人,费用自理。请参加者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雪芳 13825198000 黄家杰 13570969207
邮 件:etagdpx@163.com
传 真:020-83581676 020-83596789
电 话:020-83592804 020-83579820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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