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培协〔2013〕20号
——新《商标法》修改解读与司法实践
暨商标诉讼法律实务专题讲座
各企业法律顾问及有关人员: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委托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负责全省(除深圳市外)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了做好201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我会将根据企业行业细分,多形式、分专题、有针对性地分期开展此项工作。目前为止,2013年已经举办了三期培训,还将分别在10月、12月举办两期培训,请还没参加培训办理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根据自身情况尽快选择参加。
《商标法》草案已于
一、参加对象
(一)重新申请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从外省调入我省需要重新注册的企业法律顾问;
(二)首次进行注册人员。
(三)其他企业法律顾问和相关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
地址:广东省经贸委招待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麓苑路36号)
三、邀请专家:
欧修平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现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理事。
张学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邓 尧 北京市立方(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士、英国阿伯丁大学知识产权硕士学位。
四、培训内容:(围绕课题以老师授课内容为准)
(一)商标纠纷若干问题及新《商标法》修改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
1、广东法院商标案件本情况与商标法修改
2、商标纠纷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和重点问题
3、近似商标的判定标准与方法
4、与商标有关的权利冲突纠纷案件
5、网络环境下商标侵权问题
(二)涉互联网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法律适用。
(三)商业秘密管理及诉讼实务。
五、培训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本次培训每人8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食宿统一安排, 约250元/人,费用自理。请参加者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雪芳 13825198000 黄家杰 13570969207
邮 件:etagdpx@163.com
传 真:020-83581676 020-83596789
电 话:020-83592804 020-83579820
七、其他事项
1、培训结束后,由协会颁发广东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监制的《广东省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证书》,并登记学时。请各学员报到时带上原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证书,以便登记。同时带好办理注册手续所需的资料,培训结束时直接办理注册手续。
2、注册前还将安排继续教育培训,请各企业法律顾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时间报名参加。
附件:1、报名表回执
2、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备案登记表
附件一:
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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