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培协〔2013〕21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培训先进(优秀)
单位和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通知
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广东省委、省政府实施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活动,总结2013年度培训工作,表彰先进,鼓励培训创新,树立企业培训标杆,进而推动我省企业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我省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决定继续开展2013年度“优秀企业培训示范基地”、“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 “企业培训先进单位”、“企业培训进步奖”、 “优秀培训机构”、“企业培训先进工作者”、“优秀培训师”、“ 优秀培训会务服务单位”推荐评选活动。10月22日-12月14日为申报阶段,12月15日-12月20日为评审阶段,12月20日后将举办表彰颁奖典礼。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设置及推荐范围
1.优秀企业培训示范基地:省内具有独立培训部门和培训基地(两个条件都具备)的企事业单位。
2.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企业培训工作对促进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相当规模、在广东省范围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
3.企业培训先进单位:年培训费在5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
4.企业培训进步奖:中小企业或年培训费50万元以内的企事业单位。
5.企业培训先进工作者:省内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或培训管理人员。
6.优秀培训机构:
(1)优秀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省内的职业培训院校。
(2)优秀培训机构(专业性):省内从事某一细分专业领域的培训机构,如:人力资源、生产管理、企业英语、企业信息化等。
(3)优秀培训机构(综合性):省内服务专业领域在4个以上的培训机构。
7.优秀培训师:省内培训机构、职业培训院校的培训师及职业培训师、省内企事业单位内训师。
8.优秀培训会务服务单位:省内承接培训会务服务的公司、酒店、度假村等。
二、评选条件
(一)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企业培训先进单位、企业培训进步奖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企业培训纳入单位总体发展规划;
2、领导重视企业培训工作,有健全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能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3、制定了与单位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企业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职工技能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4、建立了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联系的激励机制;
5、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足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6、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技术工种岗位持证率高,技能人才结构合理,培训成效显著。
(二)企业培训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企业培训工作,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
3、认真执行相关培训政策,工作尽职尽责,出色完成任务,在推动和开展企业培训的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优秀培训机构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具有一定的规模,各项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3、诚信经营,培训质量优良,得到客户的好评和肯定;
4、年均培训人次和年服务客户在细分专业领域中名列前茅;
5、年营业额在细分专业领域中领先。
(四)优秀培训师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优良的培训业绩,教学方法和教学水平优良。
3、年均授课课时在同行中居前。
(五)优秀培训会务服务单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具有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优秀的服务人员队伍;
3、培训会务接待能力优良,基本软硬件设施完善,培训配套设施齐全,价格合理;
4、年接待培训会务人次或营业额在行业领先。
(六)优秀企业培训示范基地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企业培训纳入单位总体发展规划;
2、领导重视企业培训工作,有独立的培训部门,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业的培训管理人员或培训队伍,能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
3、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企业培训制度;
4、建立比较健全的培训体系;
5、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足用好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6、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技术工种岗位持证率高,技能人才结构合理,培训成效显著;
7、具备独立的培训场所和比较完善的培训设施。
三、推荐评选办法
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也可通过各市经贸部门、中小企业局和行业协会推荐,申报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候选单位和个人的事迹材料要真实、准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须由候选单位严格把关,并加盖公章。
2、我会秘书处将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整理;
3、我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审,确定受奖单位和个人;
4、在我会年度峰会活动上给予表彰,颁发证书或奖牌。
四、推荐评选原则和要求
推荐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免费评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单位和个人自愿推荐申报。各申报单位及个人须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报送至少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我会秘书处将进行抽查、核实。
报送的事迹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在材料左上角用楷体4号字注明“广东省企业培训先进单位申报材料”(或“广东省优秀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广东省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广东省企业培训进步奖”、“广东省企业培训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或“广东省优秀培训机构申报材料” 或“广东省优秀培训师申报材料” 或“优秀培训会务服务单位”),标题字为2号黑体,正文字为3号仿宋,左侧装订,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pxxhfzb@163.com)。
请将事迹材料于12月14日前寄至或报送到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过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麓苑路35号首层邮编:510095
联系人:田虹(13560004481)、郭玲(13427642790)
电 话:020- 83579920、83596789,传 真:020-83596789
附件:1. 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企业培训先进单位、企业培训进步奖)申报表
2. 企业培训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3. 优秀培训机构申报表
4. 优秀培训师申报表
5. 优秀培训会务服务单位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一:
企业培训卓越贡献奖
(企业培训先进单位、企业培训进步奖)
申 报 表
单位名称
二〇一三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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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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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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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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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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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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