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认定湛江临港工业园为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函》(湛府函﹝2015﹞27号)报来霞山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申报材料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则同意你市依托经国家审核公告的广东湛江临港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霞山临港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纳入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统计、考核。请你市加强对该园区开发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快完善园区基础设施等配套条件,做好园区规划、开发、环保、用地、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推动园区扩能增效。
二、按照省有关部门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园区规划建设质量,确保园区开发建设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委及有关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8月3日
(联系人:张会洋,电话:020-83135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