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重点公开15类政府信息 市民可申请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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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 点击量:7,606 发布时间:2008-07-03
今后,佛山市行政收费、财政预算等政府信息都要向公众公开,市民也可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佛山市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昨日(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市政府已经发文,要求各级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依据《条例》并结合佛山实际,佛山市制定了《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并于日前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根据规定,市、区政府及其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应该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5类,其中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等诸多方面。
佛山市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这些信息,其中政府网站就非常便捷。此外,市民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佛山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市、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在《暂行办法》实施之后,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佛山市政府进一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7月前各区、各单位务必编制和修订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主动公开信息等内容网上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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