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出台28项政策措施破解产业转移“三难两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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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点击量:10,971 发布时间:2011-02-16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近日在省政府大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产业转移工作情况。据悉,这是继13个园区中标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后,通过竞争性评审,广东再添8亿元扶持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
“用地难是工业园区在快速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共性问题,我们将加强对企业‘圈地’的管理,两年以上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收回用地指标。”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林位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省政府刚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涉及园区管理、合作模式、招商引资、环保、用地等28项政策措施,助推产业转移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
粤新政着力“三难两不高”
新闻发布会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报了广东省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竞争性扶持资金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省财政厅通报了对产业转移工作的资金扶持工作。8个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中标园区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园区专业化发展的有关情况。
根据会议通报,《意见》由省府办公厅以粤府办〔2010〕61号文名义印发,共包括拓展园区发展空间、创新园区管理和合作共建机制、加强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和规划工作、强化产业转移园区综合竞争优势、加快园区产业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政务服务和督促检查等8项内容28条政策措施。
“当前产业转移工作存在‘三难两不高’问题,即省产业转移工业园招商难、资金难、用地难和珠三角地方政府推动产业转移的积极性不高,珠三角地区企业转移发展的积极性也不高。”林位超说,《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前期产业转移工作成果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意见》的出台说明我省产业转移工作的政策体系已逐步成形。”
其中,用地难是工业园区在快速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对此,林位超表示,广东省将支持园区在满足一定条件前提下申报扩大园区范围,降低园区工业土地出让底价,在省级权限范围内适当减征或免征土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土地使用税,对发展比较好的产业转移园适当增加用地指标等,以上措施将使目前园区普遍面临的用地指标不足、用地成本过高的问题有所缓解。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企业‘圈地’的管理,两年以上仍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依法收回用地指标。”林位超强调。此前,2010年5月4日,国土资源部在公布了9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征地22928亩,已平整8973亩(含基本农田1185亩),861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广东省清新县云龙、云来产业基地违法征、占地案,因占地面积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名列各案之首。
而在解决园区“资金难”问题方面,广东明确鼓励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和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园区提供服务,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园区开发建设,鼓励成立园区开发投资公司并发行公司债等。
两年财政25亿再给力
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披露,2010年1-11月,全省34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企业实现产值1686.96亿元、税收90.926亿元,同比增长108.38%和120.38%。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取得新进展,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势头良好。截至2010年11月份,全省34个省产业转移园累计吸引各类企业签订正式投资协议项目1956个,协议总投资达到423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5%和18.59%;在建及建成项目1650个,投资额约2509.6亿元,同比增长26.34%和97.5%,其中建成项目1166个,投资额约1148.9亿元,同比增长35.42%和35.05%。
“截至2010年11月份,省财政已拨付产业转移专项资金128.4亿元,带动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投入超过500亿元。”林位超表示,按照汪洋书记“产业转移还要再推一把”的要求,除之前已明确的资金扶持外,2010年-2013年安排了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并从今年起产业转移园发展资金由省财政直接划拨到各产业转移园。
据悉,这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都将于近期落实。该奖励资金共分为四个使用方向,一是已完成8亿元省专业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竞争性扶持资金评审工作,对主导产业属于珠三角地区并已具有明确转移倾向的8个行业的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进行扶持,促进产业集聚,形成集约水平较高的专业性省级产业转移园;二是安排3亿元,设立珠三角地区政府产业跨市转出奖励资金,对2010-2012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中每年名列前两位的珠三角地级以上市政府,给予5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安排约9亿元,设立省珠三角地区企业产能转移奖励资金,按30元/万元年产值(产能)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促进加速转移;四是鼓励外向度高的企业向欠发达地区省级产业转移园区转移。
8园区竞得8亿扶持资金
据悉,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引导珠三角相关产业加快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决定2010-2013年省财政安排25亿元产业转移奖励资金,其中8亿元用于扶持8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专业化发展,专业承接珠三角地区已具有明确转移倾向的8个行业,推动园区实现错位发展。
“这次评审共有26个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参加,包括14个一般园区和12个重点园区,涵盖了全部8个专业发展方向,每个专业发展方向至少有2个园区申报。”林位超表示,在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各地市、各园区、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意见基础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定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化工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食品药品、消费日用等8个专业发展方向作为专业性园区申报方向,并编制印发了资金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作为专家评审的主要依据。
据林位超介绍,评审工作已于2010年11月25日完成,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等6个一般园区和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等2个重点园区中标。“特别说明的是,由于重点园区已于2008、2009年安排了75亿元竞争性扶持资金进行扶持,本次8亿元财政资金安排主要对一般园区进行倾斜支持,一般园区安排6个,重点园区安排2个。”
在中标的8个园区中,每个园区所申报专业产业均为珠三角地区近年来转移趋势明显的产业,中标园区具有鲜明的专业产业特色和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部分中标园区依托当地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园区主导产业,如: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装备基础零部件制造产业、广州(阳江)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农海产品加工产业、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制鞋业、佛山禅城(云浮新兴新成)产业转移工业园不锈钢日用制品产业、佛山顺德(廉江)产业转移工业园小家电产业。
我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毅龙及外联部、会员部相关人员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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