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5个产业转移园正面临新一轮竞争。近日,广东省政府下发了《广东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升降级暂行办法》规定,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排名最末园区,将在全省通报并责令退出产业转移园资格,连续两年排末位不再享受财政、土地等多项扶持优惠政策。
据了解,产业转移园区是实现珠三角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简称“双转移”)的重要载体,但自2008年以来,许多地区出现蜂拥而上“遍地开花,难结硕果”的现象,此规定出台后将通过优胜劣汰,将政府投入的百亿元巨资用得更有效益。
排名实施可升可降机制
此次考评办法是依据广东省2009年出台的《广东省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执行,已于4月29日正式实施。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多家单位对各园区进行考核评价,评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示范园,另一类是非示范园,共设有20多项指标进行评分。
按新规定要求,在评分中即便已达到设立示范园区标准,但仍然排最后一名的示范园,广东省政府将给予黄牌警告,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对排名在最后两名的非示范园区,亦给予同样的警告与通报批评;若示范园连续两年考评在示范园中排名最后一名,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发文明确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降格为非示范园区,除全省通报外,该园区不再享受省财政的补贴,同时所在的县(市、区)两年内不得提出设立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申请。而非示范园区排名第一的则转为示范园区,享受政策优惠。
打破平衡今后倾向“奖优”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广东省编制的《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总体规划》,目前全省已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有35个,总规划面积为25.4万亩,已投入的开发资金约111.3亿元。广东省自2008年起,每年另外安排的产业转移园扶持资金为15亿元人民币,在前两年的产业转移示范工业园评选中,共有6个转移园分别获得省财政5亿元扶持资金,其它各园区也享受到扶持优惠,但今后扶持更倾向于“奖优”,而不再考虑平衡强调扶弱。
据悉,今后被取消省产业转移工业园资格的园区,不能再享受的优惠政策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资金奖励,这里面包括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结构调整与挖潜改造资金、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等,以上资金的年规模约为15亿元,由广东省财政厅拔付。
另一部分是用地计划指标,目前广东省对产业转移园的用地总规划面积为25.4万亩,仍有超过10万亩地待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用地之争激烈,根据新的规定,只有考评排名靠前的园区将获得更多的用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