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项目除享受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
(一)用地优惠。土地平均出让价每亩12万元。根据项目的投资行业、投资强度、社会效益等实行“一厂一策”,按项目投资总额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工程建设补助金。
(二)用水优惠。工业用水平均价格为每立方米1.2元。新办的工业企业在报装自来水时,可免交报装入户费、增容费(安装人工费、材料费除外)。
(三)用电优惠。工业用电电价按广东省物价局批复给阳春市的电价标准执行。即10千伏大工业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基本电价为23元/千伏安·月,电度价高峰段为0.9979元、平段为0.6165元、低谷段为0.3232元;10千伏普通工业用电(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电度价高峰段为1.3180元、平段为0.8105元、低谷段为0.4202元。此外,由于热电联产项目的上马,入园项目还享受减收电价0.3-0.5元/度电的优惠。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对入园企业按省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